2026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第一批合同制招聘7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4 10:31:06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一、单位介绍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以下简称北京市职防院)始建于1973年,现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北京市政府首批筹建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市财政差额拨款、非营利性、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目前全市唯一一家二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是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海淀区新农合定点医院,具有编制床位276张,2014年获批加挂“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牌子,业务范围覆盖职业病预防、治疗、科研和应急救援等全部环节。
二、招聘原则
招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工作地点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50号)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团队协作意识强、恪守医德,有事业心、有担当和责任感,敬业、务实,踏实肯干;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及争议。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及方式
1.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需要的资质证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将全部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fyhrzp@163.com,PDF文件和邮件请统一命名为“姓名+学历+拟应聘岗位名称”,未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
(三)应聘程序
1.接收应聘人员登记表;
2.初步审核资质,优秀者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单位将通过邮件/电话形式通知;
3.面试通过者安排体检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按院内相关要求执行;
4.体检及心理测试均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护理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存在以下情形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或解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1.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
2.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
3.信息虚假、隐瞒身份报名等其他违规行为。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本院所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招聘程序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59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