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建统领网格治理工作,补齐配强基层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22名,其中A岗10名、限女性;B岗12名、限男性。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愿意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4.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具有一定沟通交流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现代办公设备和各类日常办公软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毕业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清除村(社区)干部队伍的人员。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宜聘用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联审、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时一并开展资格审查。
1.提交报考申请。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09:00时至11月9日12:00时。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永安街道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打印照片(1寸)2张,并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2.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参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奉节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到永安街道办事处108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2:1的,报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降低至1.5:1,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4.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3年11月10日9:00时至11月10日15:00时在永安街道办事处108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基础知识、党建知识、基层治理、群众工作等内容,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参加考试人员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3.笔试后进入面试规则。按照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1.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面试人选弃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招聘名额无法缩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永安街道办事处统一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永安街道办事处统一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者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00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和联审
通过体检人员由永安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并报请县委组织部牵头按照《重庆市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机制》统一开展联合审查。考察、联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联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聘用准考证号、性别、学历、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其他阶段(除体检、考察和联审外)均不递补。如出现体检、考察、联审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在本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没有问题线索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街道党工委安排至社区工作岗位,在社区党组织领导管理下开展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街道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保障
1.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按2804元/人·月执行,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参与全县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补贴分配。
2.城市社区工作者达到任职年限、符合资格条件的,纳入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
3.城市社区工作者在职期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补助。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聘用纪律和考场规则,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执行考试招聘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
(一)本公告由永安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务咨询电话:13648426233(永安街道党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