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共福清市委统战部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7 15:14:24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中共福清市委统战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福清市委统战部决定于2023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具体用人单位、岗位信息、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23年度中共福清市委统战部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电话咨询。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没有参加邪教组织;
3.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且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以后出生),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为福清;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一定的文字、外语、计算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学习领悟能力,熟悉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和数据的录入编辑,熟悉材料撰写等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7.态度耐心,工作细致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服从组织安排,独立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8.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23年6月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自行登录下载《中共福清市委统战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报名,贴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扫描并以压缩文件形式(RAR格式,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fqswtzbqzk23@126.com(报名表一律提交Excel格式文件)。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与面试人选,以电话形式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
(五)技能测试与面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部组织进行相关技能测试与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中共福清市委统战部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
5.学信网导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我部以电话形式通知。拟聘用人员需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2年,表现优秀可续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标准参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
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91-8587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