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水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合水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合办发〔2022〕22号)有关规定,中共合水县委办公室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九级职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职位及人数
合水县保密技术服务中心,隶属县委办公室,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九级职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合水县事业单位在职九级职员(不含教师和医护人员),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尚未划转的具有事业身份的在职九级职员。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二)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32周岁以下(1991年6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写作能力;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 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尚在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8. 未经主管部门、单位同意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合水县统办楼838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中共合水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2份(A4正反面打印,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3)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正式录用文件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工资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6)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7)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及电子版;
(8)近年来获得奖励和发表文章、学术研究成果等业绩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中共合水县委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中共合水县委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公开测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三)公开测试
公开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中共合水县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符合条件的人选提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名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应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在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1.考察。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考察人选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中共合水县委办公室负责,派出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成员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
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
2.资格复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五)体检
体检人员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的1:1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只递补1次。
(六)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中共合水县委办公室及选调人员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如不符合选调条件,取消选调资格;无反映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由中共合水县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和举报受理。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4.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552131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552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