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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9 10:38:54 来源:人才引进网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梅州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因后勤服务工作需求,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决定在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在“面试”或“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所聘人员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条件

专业

其他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教育

机关后勤服务岗位

2024001

1

18-30周岁

大专以上

研究生:环境科学(A083001);

本科:资源环境科学(B082606);

大专: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技术(C084711)。

本科:生态环境工程技术(220801);

大专:资源综合利用技术(420808)。

1.梅州市户籍;

2.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历;

3.驾驶技能娴熟,取得C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4.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相关技能证书。

 

注:1.岗位条件中的“以上”均包含本级基数;

 

2.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视报名人数采取其中一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用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4.现场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163号梅州市环境监控中心908室。
 
5.联系方式:电话0753-2260823,手机19128198932;联系人:钟先生。
 
6.报名材料
 
(1)粘贴有报名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的《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如超过一页则需双面打印,见附件),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质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报名人数若超过30人(含30人),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对笔试合格对象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面试试题由第三方出题,用工单位联合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开展。
 
(三)面试
 
报名人数少于30人,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应试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计算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报名人数少于30人),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Í60%+面试成绩Í40%(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底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资格复审
 
体检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复审时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介绍信,由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对应聘人员是否属于“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资格复审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共同负责。
 
体检、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应聘人员弃权的需提交书面弃权声明。
 
(六)考察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组织人员开展考察。选派2位同志组成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组需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七)公示和派遣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续签。按照有关要求向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备案等手续。
 
(八)聘用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实施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用工中出现的劳动纠纷,由派遣公司承担主体责任。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由用工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解除或终止劳务派遣协议等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36。
 
(五)其他事项未尽事宜,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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