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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4 15:12:4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10月14日讯: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全区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名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户籍等时间的计算,以2021年10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10月22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3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2日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3楼办公室(雁山区雁中路18号);

  联系电话:0773-3550899;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考试

  (一)考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考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桂林市雁山区考试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考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在考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考试。参加拆分考场考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三名进入第二轮考试。以第二轮考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考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考试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考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工勤岗位的考试形式为驾驶员理论知识考试和驾驶员路面考试。驾驶员理论知识考试采取机考方式,驾驶员路面考试采取路面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于考试当日依次进行。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满分分值为200分,理论和实际操作各100分,报考人员考试合格的标准为2项考试成绩均需分别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考试的报考人员,考试合格的标准为2项考试成绩均需分别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考试成绩在当天考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由两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和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送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在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和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工勤人员使用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好相关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五)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特别提示:

  本次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考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相关网站: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glyszf.gov.cn/

  桂林人才网

  https://gl.gx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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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度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2021年度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1年度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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