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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纪委监委优选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8 10:59:49 来源:人才引进网

  河池市纪委监委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河池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服务中心为河池市纪委监委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名额
  岗位一:河池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技术岗2名。
  岗位二:河池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综合岗2名。
  岗位三:河池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服务中心宣传岗2名。
  岗位四:河池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服务中心综合岗3名。
  二、公开优选范围
  河池市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机关工勤岗位人员和控制数编制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已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5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7.在现单位任职时间、服务期限等条件要符合《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河组通字〔2024〕98号)的相关规定。
  (二)专业要求
  岗位一:河池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技术岗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或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从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岗位二:河池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综合岗
  会计学类、审计学类专业,有会计及审计相关资格证书或从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岗位三:河池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服务中心宣传岗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视频剪辑软件等,有写作特长或视频剪辑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岗位四:河池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服务中心综合岗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法学类、会计学类、审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有法律、会计、审计、计算机相关资格证书或从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有关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最低工作时限等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见习(试用)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优选工作人员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9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优选步骤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8日至9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填写《河池市纪委监委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发送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hcsjwgbs@163.com。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姓名”。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Word及PDF格式同时报送,插入蓝底证件照,(本人手写签字扫描为PDF格式);
  (2)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扫描为PDF格式);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扫描为PDF格式);
  (4)擅长文稿写作的,提供近年来本人主笔撰写的综合文稿(含单位主要领导讲话稿、经验材料、综合性报告等)或者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3-5篇(文稿内容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扫描为PDF格式)。
  (5)擅长视频剪辑的,提供近年来本人剪辑的视频。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优选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778-3229579。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面试
  采取统一集中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综合干部基本条件和面试表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优选资格,并根据考察情况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调动和任职。综合干部基本条件及考察、体检等情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
  五、有关要求
  报名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河池市纪委监委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河池市纪委监委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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