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进才16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10:50:3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
为加强黔西南州人才队伍建设,集聚建设“康养胜地 人文兴义”的人才智慧和力量,6月3日至4日,我州已赴北京、西安、武汉开展了卫生类、教育类、综合类岗位专项引才活动。经研究,决定赴省内高校现场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充实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聘计划及对象
1.引聘计划: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计划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66名,其中卫生类84名,教育类32名,综合类50名,具体职位及计划详见附件1。
2.引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引进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二、引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承诺在黔西南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7.符合职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8.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三、引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引聘按照卫生类、教育类、综合类岗位到省内高校开展专项引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至15:00
报名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大市场三楼大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南段2708号)
应聘人员对照公布的职位及报名点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本次事业单位引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测评、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录板块(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下载《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在公告的时间和报名点持《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学历认证;(3)其他岗位需要的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或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求职推荐表等其他材料;(4)近期2张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
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填报,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引聘资格。
(二)测评
测评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根据报名情况,测试时间可适当调整,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测评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大市场三楼大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州直单位测评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各县(市)测评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实施,测评方案按照2023年6月4日备案方案执行,设最低分数线70分,应聘人员测评分数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按照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
(四)签订意向性协议
用人单位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签订《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意向性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五)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递补一次。若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在校表现、政治信仰、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引聘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递补一次。考察合格,列入拟聘对象名单,考察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相关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在黔西南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聘测评无指定范围和辅导资料,也无任何培训。
(三)应聘人员请密切关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录板块(http://www.
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的有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2023年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工作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9-3222011(黔西南州委组织部人才科)
0859-3221609(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859-3241595(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附件1:2023年黔西南州赴高校专项引才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意向性协议书.doc
黔西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