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名学科教研员。为做好公开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调,吸纳学科教研员,发挥引领效应,提高我区教研水平。
二、选调岗位学科及人数
中学数学、中学地理、小学音乐教研员各1名。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含教科研部门)在编在岗教师(含教研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2)有10年以上的本专业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经历,现仍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3)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赛课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以放宽至48周岁。
2.岗位条件
①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中学教研员须取得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教研员须取得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③曾被评为省级骨干教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4.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出具所在单位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报名,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四、选调程序
选调教研员工作按照发布选调信息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
1.发布信息:2023年11月15日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qsqzf.haikou.gov.cn/)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时间除外),参与竞聘人员按照要求,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考核组指定的电子邮箱:amyliang66@126.com,邮件统一命名“xxx同志选调教研员报名材料”。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格式不规范的邮件,均视为无效报名邮件。面试答辩时再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
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③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
④省级骨干教师证明;
⑤近5年内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省市级(不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的表彰、奖励。(扫描件,挑选最主要荣誉上传即可,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按照等级量化评分表(附件2)准备相应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将赋予分值;
⑥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如某项有多页,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二)资格审查
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看应聘者的学历、资历、业绩等是否达到条件要求,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选调方式
选调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1.选调以面试答辩和组织业绩评审方式进行,分为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和业绩材料评审两个阶段,综合成绩按“面试答辩得分占60%、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答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通过现场答辩方式考核。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可进入业绩材料评审阶段。
3.业绩材料评审总分为100分。业绩评审在相关教育专业专家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由我区具体实施。业绩材料评审,着重考察审核竞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进行等级量化评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
对确定为考察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是否有违纪违法记录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出现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手续
(一)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二)选调人员在接到调令后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如期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所聘人员按海南省(海口市)最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四)所聘人员办理完聘任手续后,须在我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
八、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我区财政预算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选调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0898-65822558;
监督电话:0898-658212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