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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1 13:25:0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为加强我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履行政府专职消防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相关待遇

(一)工作模式: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消防站轮班执勤制度,落实24小时驻勤备战要求,按照工作5天、休息2天的比例,采取三班两运转的轮班执勤模式,确保执勤在位率不低于三分之二;在支队机关、大队部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8小时机关上下班工作制,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整洁的办公环境。

(二)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等级工资、工龄工资、职务补贴等。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合同期间工作,年终经所在单位或部门考核达到称职或合格后,享受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待遇。

(三)社会保险: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

(四)休假:参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在消防救援队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还享有婚假、病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假期。

(五)被装:每人每年按标准发放所需被装。
(六)食宿: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由单位统一提供食宿。
(七)退出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劳动合同工作满一个岗级年限退出,可按照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规定领取一次性退出补贴。不满一个岗级期限单方提出辞职的,按照前一岗级标准发放一次性退出补贴金。五级岗位工作未满期限提出辞职的,不予发放一次性退出补贴。政府专职消防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规定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论岗级,一律不予发放退出补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信息通过“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以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至7月16日12:00。
3.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058
4.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系统填写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需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2MB):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附件1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一张图片);
(4)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
(6)驾驶证等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无则不报);
(7)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
(8)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内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7月16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7月16日17时准时关闭。2022年7月16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名单有关事项和打印准考证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确定。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确定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入围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
(四)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通过笔试人员依次开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执行并实行量化评分。报考24小时执勤备战岗位人员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为黑暗环境搜寻,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通过。
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加体能测试成绩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按照招录岗位类别分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招录岗位数与通过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招录岗位数10人以上的(含10人),按1:2的比例确定。
体能测试成绩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公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
(6)驾驶证等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7)公安部门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的岗位空缺,从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
(六)面试
面试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招录。
(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体格检查
按照招录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5(招录计划为1人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支队招录办提出复检书面申请,符合复检条件的,报经支队招录办备案,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初检费由支队统一承担,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且通过笔试、面试分数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九)政治审核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报考岗位类别的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按招录计划的110%比例确定参加政治考核对象。政治审核主要对招录对象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赌博贷款、组织煽动以及制作传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重点审查。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体检、政治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录用。空缺名额可在报考相同岗位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可在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中调剂,或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招录计划数。
五、公示录用
1. 公示:综合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10%的人数分类确定拟录用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因拟录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拟录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空缺名额可在相同岗位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 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名单。录用人员按通知要求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择优递补。
3. 岗前培训:支队统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培训期间不少于3个月,培训工作方案另发,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合同聘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88956207,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026、66738760(仅限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七、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doc

附件3:男子体能测试考核标准.doc

附件4:女子体能测试考核标准.doc

附件5: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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