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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邯郸邯山区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10:25:57 来源:人才引进网

  邯山区2024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师、医师助理人员8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均为邯山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差额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8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邯山区马庄乡卫生院医师岗位4名,均为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医师助理岗位2名,分别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定向岗位报考;
  邯山区北张庄卫生院医师岗位1名,为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医师助理岗位1名,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邯山区2024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2年12月2日及以后毕业,从报名第一天往前倒推两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含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其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后确定起聘时间。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2年12月2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从报名第一天往前倒推两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2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户籍、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应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岗位不限户籍。
  10、学历及资格要求:
  (1)医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具体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要求详见《邯山区2024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条件表》。
  (2)医师助理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要求详见《邯山区2024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条件表》。
  (3)定向招聘岗位(马庄乡卫生院医师助理A):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要求详见《邯山区2024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条件表》。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含2024年)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对于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由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确认(“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县级教育部门开具证明、“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团委开具证明、“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开具证明),证明上需明确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地(单位)、服务起止时间(预计服务结束时间)等。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其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后确定起聘时间。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11、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1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3、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统一招聘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于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2日,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至2024年12月6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s://rpta.cn/exam/265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7:3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8:00
  《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12月6日17:00报名端口关闭,已报名的考生仍然可以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12月7日12: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后,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进入报名界面以后,考生可以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3日内09:00-17:00到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陵园路58号)525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两科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2、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详见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邯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四)资格复审
  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页,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医师岗位需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中国卫健委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面试前,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详见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同岗位面试题目相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总共为8分钟。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岗位相关知识等。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打分。
  评委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位两有效数字)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邯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七、聘用人员管理
  被聘人员在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时间不低于6年,医师助理岗位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6年内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者,由所聘用的卫生院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九、纪律要求
  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下,成立邯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单见附件。招聘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招聘工作透明度,招聘坚持政策、计划、资格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 3128785(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018306(邯山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8038719(邯山区纪委监委)
  附件:邯山区2024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
  邯山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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