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开封市卫生学校招聘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5 16:47:56 来源:人才引进网
开封市卫生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情况,经有关部门同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封市卫生学校及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开封市卫生学校及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一、学校简介
开封市卫生学校创建于1959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目前学校是国家级重点学校、首批国家示范学校、全国德育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单位、河南省卫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拥有口腔附属医院、口腔义齿加工中心、生命科学馆、虚拟仿真实验室、卫校大药房、现代化图书馆、160余个多媒体教室,50余家三级临床实习医院遍布全国。
2009年经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整体并入开封大学,成立开封大学医学部,开设有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康复技术等专业。开封市卫生学校是全国开设口腔专业最早的十所卫校之一,口腔专业作为学校的特色专业而享誉国内外。多年来,学校瞄准口腔这一特色专业,坚持“打造口腔品牌,走特色办学之路”,不仅极大促进了学校的快速发展,而且在全国打响了口腔专业的开封品牌,树起了“开封牙医”的大旗。学校始终坚持“创新型”、“双师型”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拥有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50%以上。40年来,学校培养的学生大多已成为各医疗单位的骨干,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经对口升学考试或成人高考,升入高等医学院校学习。学校办学规模逐年扩大,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办学效益连创新高。
立足新时代,继往开来。开封市卫生学校将继续强化内涵建设,突出口腔专业特色,发挥专业优势,培养建设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安教乐教、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以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主管人事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校领导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和监督工作组。招聘办公室主任由人事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人事科全体成员组成,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工作组组长由纪委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纪委选派,负责招聘全过程的纪律监督,对举报的违纪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数量、范围、对象、条件见《开封市卫生学校及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
报考开封市卫生学校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人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等证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经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后,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kaifeng.gov.cn/)、开封市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kfwx.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相关招聘信息根据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请注意查询。
(二)现场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日8:30至2022年8月2日18:00。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提交《开封市卫生学校及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高中毕业后所有学历)、学位证(高中毕业后所有学位),上述证件须提交复印件1份,A4纸张。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专业及学历层次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有工作经验者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报考辅导员岗位需提交由乡镇(办事处)党委级或高校党总支级出具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领取准考证与缴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2年8月12日(周五)18:00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开封市卫生学校人事科(开封市滨河路中段26号)领取《准考证》并进行现场缴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需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领取准考证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学校研究并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并退还考务费。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请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8月3日8:30-12:00,14:30-18:00到开封市卫生学校人事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滨河路26号)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开封市卫生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
(1)笔试内容:高等教育理论、高职教育理论、时事政治、相关法律、教育学、心理学等,满分为100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人员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主要采取试讲,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个别急需紧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提出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体检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和开封市卫生学校网站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进行复查。
3.对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和公示期间被举报人员,经核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1.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学校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1.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国家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以及试用期间和定级定岗后。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查明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二)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四)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以及开封市卫生学校官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测量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严格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一旦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371—22052103 (开封市卫生学校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371-22052102 (开封市卫生学校纪委)
本方案解释权归开封市卫生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开封市卫生学校及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开封市卫生学校及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开封市卫生学校及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附件4:开封市卫生学校及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开封市卫生学校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