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经开区教育工作实际需求,荆州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丰富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在岗优秀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荆州经开区2023年专项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荆州经开区内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后,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于2023年11月22日12:00前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一)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21日17:00。
2.地点:湖北省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9号楼一楼会议室(荆州经开区豉湖路58号)。
(二)所需资料
1. 荆州经开区2023年专项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签名后的扫描版
2.个人简介
3.证明材料清单和有关证明材料(含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
5.能证明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等,其中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必须提供一项。
6.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023年11月24日9:00至11月25日17:00到湖北省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荆州经开区豉湖路58号)9号楼一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6日(周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注意事项
1. 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教师素质与技能、专业知识等。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荆州经开区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四)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预计在12月上旬发布。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分布情况,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在荆州经开区官网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如有考生弃权,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或者保留岗位的申请,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荆州经开区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三)面试开考前在荆州经开区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须另外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荆州经开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按排名依次递补,若没有人员递补或递补人员不足,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及备案
(一)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荆州市人社局审定,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荆州经开区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九、选岗聘用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通知新聘人员报到,小学教师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由拟聘人员依次选择单位,确定单位后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试用期为三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的幼儿园园长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荆州经开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一次性给予5万元人才津贴;引进园长在荆州城区无房产的按9600元/年标准发放3年的租房补贴;曾获省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名园长”“优秀园长”“十佳园长”等荣誉称号,或特级、正高级教师给予12万元的奖励(引进园长连续5年,对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每年2.4万元标准分年发放)。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公开招聘全过程予以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荆州经开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8278494(荆州市人社局);0716-8320628(荆州经开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