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物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4 15:05:3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05月2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加强全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工作措施》(鄂办发〔2020〕103号)、《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随办发〔2016〕27号)、《关于设立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物服务中心的批复》(随编办发〔2021〕19号)以及市委编办“关于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物服务中心所需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岗位需求,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从愿意到大洪山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通过考试考核招聘录用。”等文件规定,为加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修复、利用工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物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本次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物中心招聘对象为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对象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人员可报考:
(1)具有文物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文化遗产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高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2.基层工作经历满2年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文物发掘、修复等工作需要。
4.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愿扎根基层和山区,聘用后最低服务期3年。
5.报考岗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途径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到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社局报名。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四、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由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宣传文化局负责,区人社局监督指导。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审查报考资格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资格审查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大洪山政务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上网或通过电话查询。
五、笔试
笔试采取委托方式进行。
(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6月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折算。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四)笔试成绩公示及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洪山政务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或电话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五)具有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高级职称的在岗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六)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时,取消笔试,只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核,参加笔试人员按1:3比例与直接参加面试人员一并参加面试。不足1:3比例的,需取消、核减或保留的报随州市人社局核准。面试对象在大洪山政务网站公告。
(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6月中旬。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内容。面试以委托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时,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
七、考试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与直接参加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最后成绩在大洪山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时,对面试成绩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由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对考察人选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洪山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填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区人社局审批。
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问题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不符合聘用条件而不予聘用的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所空缺的招聘岗位,可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文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及进编手续。
十、纪律监督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与此方案中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此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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