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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宜城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7 11:00:30 来源:人才引进网

宜城市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方案》(鄂民政函〔2023〕90号)和中共宜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宜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精神,现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7名。
二、工作职责
负责开展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具体从事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采集基础信息、联络社情民意、服务特殊人群、调解矛盾纠纷、巡查网格治安、宣传政策法规等服务、管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及社区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热爱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该比例的,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形成差额(形成竞争)即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取消或核减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15:00至2023年8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缴费方式及时间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本次笔试合计50元/人。
缴费时间:2023年8月16日15:00至2023年8月25日17:00。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发送“姓名+报名号”申请加入QQ群466872331(2023宜城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缴费群),进群后及时查阅群公告,笔试缴费相关信息在群内发布,缴费时请务必在“添加备注”中填写“姓名+报名号”,没有备注的视为无效缴费,请及时关注缴费平台是否有退款信息。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期间如遇其它问题可咨询0710-4217121。未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居民自治相关法律法规、社区治理政策、社区工作实务、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长:15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准考证开始打印时间:2023年8月29日9:00。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打印准考证。
4、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三)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形成差额开考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开考前有3人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得聘用。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开始前,由宜城市民政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查通过后列入面试对象,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四)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陆宜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由宜城市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在统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等纪律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相关待遇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待遇按宜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政策执行,并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宜
1、请考生密切关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考试公告和相关通知,切勿错过考试时间。对招聘条件及相关待遇等事项请咨询:杨科长,0710—4225470。
2、网上报名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谭科长,0710—4217121。

 宜城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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