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宜昌市中医医院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11:09:41 来源:人才引进网
宜昌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岗位招聘公告
一、医院简介
医院始建于1960年,现为宜昌市职业病防治院、三峡大学中医医院、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指定鉴定诊断医院,同时也是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中心建设单位。在2021年度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医院从全国532家三级中医综合医院中脱颖而出,首次喜获A等,首次进入全国中医医院百强。
医院现有1个国家临床(中医)重点专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8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3个省级“知名中医工作室”、6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宜昌市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省级功能性消化系统疾病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心脏康复中心、妇孺国医堂、国医大师李佃贵传承工作室、陈氏瘿病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宜昌市职业病质量控制中心也正式落户宜昌市中医医院。
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加盟我们的团队,共创宜昌市中医医院新的辉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及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2.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曾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约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年龄条件
护理岗位,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本科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一)博士研究生常年招录,择优录用。
有关待遇
1.应聘博士研究生参加宜昌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宜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奖励的若干措施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医院为招聘博士研究生提供优良的发展平台,在工作、科研、生活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博士研究生引进一次性支付安家费20-100万元,并享受每月博士津贴,租房月补等福利保障。
(二)专业、学历及需求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二)报名流程
1.请应聘人员按下列步骤进行报名。未网上报名登记或报名材料缺失视为报名无效。
①投递报名材料:
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ycszyyy6912543@163.com,邮件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
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材料一:简历(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自高中开始的毕业院校及专业研究方向、工作简历、论文发表、课题参与、所获荣誉、证书及奖学金取得情况等);
材料二:应聘申报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材料三:执业证扫描件;
材料四:职称证扫描件;
材料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有则提供);
材料六:简历中提到的其他佐证材料。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及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医院通过筛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
3.综合测试
博士研究生采取一对一面试方式,特殊情况可协商确定,采取一事一议。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方式,面试事项另行通知。本科毕业生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4.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不录用。
5.考察及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直接办理解约。
五、特别说明
1.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规违纪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针对虚假提供报名材料,隐瞒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录取人员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殷老师、覃老师。
2.联系电话:0717-6472152。
3.单位地址:宜昌市胜利三路2号。
4.简历投递邮箱:ycszyyy69125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