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秭归人才集聚,壮大人才队伍,计划开展专项人才引进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开展2023年度专项人才引进,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秭归县内正式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处分处罚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被列入失信对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引进原则、引进政策
本次专项人才引进设置秭归县人才服务中心储备人才1个岗位,10个职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急需实用、能力优先的原则。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根据工作需要派驻到县直、乡镇各部门工作,在秭归县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相关政策。
三、引进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要求。本次专项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11月7日起至11月20日17:30。报名者可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下载并填写《秭归县2023年度专项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有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报名表为Word格式)以压缩文件形式(*.rar)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zgrcyj001@126.com,邮件名格式统一为“专项引进+姓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无法联系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联系电话:0717-2880953。
(二)资格审核。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引进公告中确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及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23日8:30至16:00,复审地点为秭归县老年大学(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4号)。
(三)面试(谈)。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谈)人员,面试(谈)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谈)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若在面试(谈)合格人员中,成绩并列且超过引进岗位1:1的比例的,则面试(谈)成绩并列的考生在面试(谈)当日参加加试。面试(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谈)成绩及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按照引进岗位1:1的比例,根据面试(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在面试结束后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引进资格出现职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采取“组织鉴定考核+实地考核+个别座谈+档案审查”的方式。考核评定“合格”或“不合格”。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引进资格出现职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由县委组织部对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的拟引进人选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配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县人社局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在秭归县最低五年服务期协议。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整个引进工作中未尽事宜,均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核决定。
(二)本次专项人才引进工作面向社会,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引进工作过程中,任何环节考生逾期未参加,或者提供资料不达要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或取消报考和引进资格。
附件:
中共秭归县委组织部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