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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长沙市第三医院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1 14:10:12 来源:人才引进网

长沙市第三医院2022年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办发〔2022〕24号)精神,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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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3.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4.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以及解除处分期未满1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鉴定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的;

5.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或有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的;

6.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形。

四、引进方式

根据市委编办审核批复的人才引进编制使用计划,在批复的编制计划数内组织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3日17:00。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4)单位聘文(或任职文);

(5)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或下载“长沙人才”APP,选择“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申报入口”-“民生事业人才”-“长沙市市属公立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点击“办事指南”,下载并填写《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点击“业务办理”进行申报。

4.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引进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引进资格。

(3)引进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4)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通知报名人员携《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引进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并在报名网站公布审查通过名单。

(三)考核。引进单位制定考核方案,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卫健委审议,确定考核结果。

(四)体检。引进单位对考核合格人员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引进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六)审核审定。引进单位党委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七)公示。在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官网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无异议后,引进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与引进人才签订引进协议。

六、相关待遇

(一)奖励补贴、安家补助和科研经费

对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专业骨干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补贴,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对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其安家补助和科研经费可面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经引进单位研究报市卫健委同意后实施。

(二)职称聘用

在核定的职称职数范围内,引进单位根据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若引进时没有可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经人社部门批准,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三)薪酬分配

依据长人社发〔2021〕5号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引进人才的薪酬水平,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单位原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按我市绩效工资管理有关规定相应核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七、聘期管理

(一)管理模式。引进人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最低聘期5年。

(二)经费发放。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奖励补贴,当年补贴在次年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的奖励补贴。

1.学科领军人才。聘期内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补贴,根据考核情况逐年发放,年度考核合格最高给予奖励补贴20万元/年。

2.专业骨干人才。聘期内最高给予80万元奖励补贴,根据考核情况逐年发放,年度考核合格最高给予奖励补贴16万元/年。

3.紧缺急需人才。聘期内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补贴,根据考核情况逐年发放,年度考核合格最高给予奖励补贴10万元/年。

(三)考评与运用

采取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单位组织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奖励补贴的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中止相关待遇。任务期满(5年)后,由所在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引进人才进行终期评估考核,根据期满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并将考核评估情况报市卫健委审核备案。

八、其他

(一)咨询电话:

长沙市第三医院人事科:0731-85171617

(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9875000

(三)监督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731-88666173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7、88666078

3、长沙市第三医院内部监督审计科:0731-85171619

长沙市第三医院

2022年10月10日

医院简介

长沙市第三医院成立于192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预防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长沙医院、国家临床药物试验认定机构,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长沙三临床学院,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湖南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实习教学基地,湖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优秀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规范化学员培训中心。

医院编制病床1100 张,开设临床医技科室51个。拥有省级省临床重点专科1个(临床药学),省级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个(骨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老年病科),市州级省临床重点专科2个(骨科、呼吸内科),市州级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泌尿外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放射影像科、超声诊断科联合申报)〕,长沙市临床重点学科2个(骨科、老年医学科),长沙市临床重点培育学科1个(心血管内科),长沙市医学重点专科4个(临床药学、呼吸内科、内分泌代谢科、泌尿外科)。是长沙市医学会骨科专业委员会、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老年医学专业委员会、口腔医学专业委员会、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学会风湿免疫专业委员会主委挂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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