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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招聘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4 10:45:16 来源:人才引进网

赣县区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赣市人社发〔2017〕3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高中教师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及社会考核招聘46名高层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赣县中学、赣县三中、赣县七中教师共46名。

2.招聘名额(按教学学科分类):

语文不限应届生岗7名、语文限应届岗7名;英语不限应届生岗4名,英语限应届生岗5名;政治不限应届生岗6名、政治限应届生岗6名;历史不限应届生岗5名、历史限应届生岗5名;日语不限应届生岗1名。具体详见《赣州市赣县区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职位表》(附件7)

如某学科应聘人数不足招聘名额的,则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将剩余名额调剂用于其它学科招聘。

3.赣县中学、赣县三中、赣县七中招聘名额合并“捆绑”考核排名,分学科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岗。三个学校具体岗位学科名额在选岗时确定。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等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此类人员须具备附件7条件要求)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职称资格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

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2.具有与所报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认定机构证明为据);2023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对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农村定向师范生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有关岗位条件的解释

1.关于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3年修订)》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2.关于其他条件

(1)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6日。

(2)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021年、2022年毕业,择业期内未入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此类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前述单位开具的“存档证明”)方可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同一学科所有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6日。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考生须在2023年5月6日前将赣州市赣县区招聘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信息填报表(附件5,转换为Excel格式)发邮箱gxzxdzb@163.com。

3.现场确认及初审:时间5月10日。考生在5月10日17:00前携以下材料到赣县中学(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梅林大街55号)院士楼一楼报告厅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资料并进行资格初审,逾期提交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97-4441063。

(1)报名表(见附件1)1份。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学历学位证(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机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人员还须提供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现实表现证明1份。应届由学校,历届择业期内人员参照历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现实表现证明(样式见附件2、3);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由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及现实表现证明(样式见附件4);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咨询电话:0797-4461366。

4.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进行资格初审,5月11日由赣州市赣县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中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均在该公众号发布。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于5月12日下午14:30-17:00到赣县中学院士楼一楼报告厅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5月13日,在赣县中学进行面试。

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教学相关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各面试考场实行相同题目同时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70%,结构化面试占30%。

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若同一岗位(学科)末位入闱人员的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事项另行通知)。为保证同一岗位(学科)2个(含)以上考场面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需对同学科各组考生成绩进行误差修正:修正系数=同一学科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场的考生平均分,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考场得分×修正系数(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三)考察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招聘学科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考察考核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考核小组,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再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时,则从70分及以上未入闱考察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检测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从考察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学科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人员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时,则从未入闱考察考核人员中从70分及以上未入闱考察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五)公示和签约聘用

1.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于公示结束次日到指定地点签约。

2.拟聘人员按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并签订聘用协议。签约弃权产生的缺额从70分及以上未入闱考察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3.被聘用人员到校上岗时,带好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交学校统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岗位聘用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须在赣县区学校任教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辞聘,服务期限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服务期按10000元/人·年的标准向区财政专户缴纳违约金。

五、工作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如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以上未尽事宜,由赣县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赣县区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公告(20230421修改)

1.赣州市赣县区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报名表

2.应届毕业生现实表现证明样式

3.历届毕业生现实表现证明样式

4.在职人员同意报考及现实表现证明样式

5.赣州市赣县区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信息填报表

6.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7.赣州市赣县区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职位表

赣州市赣县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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