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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辽源市事业单位招聘2021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1 15:33:41 来源:人才引进网

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

 

依据国家、省关于大学生征兵以及《辽源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政策规定,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辽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辽源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021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7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已报名参加2021年辽源市各县(区)秋季男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训练,最终确定为预定新兵后方可报考;

5.符合应征服义务兵役年龄,即:18周岁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学历条件:符合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历条件的统招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7.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或不符合2021年应征入伍资格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聘用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由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由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考生请详细阅读《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4.报名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要实时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

3.笔试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4.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5.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进入考场。

6、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放弃面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按30%、面试按70%折算,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辽源.智慧党建网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公示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在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辽源.智慧党建网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前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

3.2021年毕业生在公示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和征兵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且符合征兵条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入伍手续,由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调市、县、区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拟聘人员签订《辽源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2.拟聘人员服义务兵役2年期间,招聘单位为其保留编制和岗位。

3.根据《辽源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拟聘人员服役期满退役后,在批准退出现役30日内,持《协议书》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

4.市、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拟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聘用落编情形进行审核。不符合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以下情形不在聘用落编范围: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②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③服役期间转改为士官的(指2023年参加部队组织的士官选晋并成功转改为士官继续服役)。④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指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需要继续服役的)。⑤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⑥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⑦因事业单位改革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撤销后拒不服从调剂的。⑧因个人情况变化等原因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落编上岗条件的。

5.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到组织人社部门、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不再约定试用期。

八、纪律要求

1.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和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官方网站“辽源.智慧党建”网

(https://www.jllydj.gov.cn/)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liaoyuan.gov.cn)

(二)咨询电话

1.考试咨询电话:0437-3168957、3292606(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2.监督举报电话:

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7-5024823;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党群类别):0437-3315701;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类别):0437-3168867、3168977。

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笔试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doc

附件3:《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附件4:《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附件5:《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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