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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本溪南芬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30 16:00:10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南芬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加强社区治理能力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芬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fen.gov.cn)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南芬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3名,其中,分为“岗位1”招聘一般性岗位人员29名;“岗位2”招聘退役军人专岗人员2名;“岗位3”招聘现役随军家属专岗人员2名。招聘人员承担社区公共服务任务,参与社区自治活动,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政策规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5.报考需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应当于2022年9月30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6.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至2004年9月30日(含)期间出生),正在南芬区党政机关或基层组织(社区、村)连续服务满1年以上者、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需出具相关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28日(含)以后出生);

7.南芬区户籍;

8.热爱社区工作,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现代办公操作能力;

9.各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具体条件(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不同岗位还应分别满足):

(1)“岗位1”:正在南芬区党政机关或基层组织(社区、村)岗位连续服务满1年以上者,可放宽至本溪市户籍。

(2)“岗位2”:退役军人,可放宽至本溪市户籍。

(3)“岗位3”:现役随军家属,可放宽至本溪市户籍,配偶单位位于本溪市。

10.每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同时报名多岗位者,取消所有岗位报名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11.现役军人;

12.有其他影响选聘规定情形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1.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协议期限与本届社区居委会同步。

2.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协议期内。

3.区民政部门、劳动就业部门负责结合相关文件规定和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对试用期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用人员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因隐瞒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享有基本养老和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并随全市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进行调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自主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依据审定方案制发《2022年南芬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将招聘信息在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fen.gov.cn)官方信息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岗位1”在南芬区民政局;“岗位2”“岗位3”在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4.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本溪市南芬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或中性笔手工填报,要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一底版)。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1份(附件2),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或中性笔手工填报,要字迹工整、信息准确。

(5)正在南芬区党政机关或基层组织(社区、村)连续服务满1年以上者,还需同时提供所服务单位相应的证明材料1份(附件3)。

(6)退役军人、现役随军家属,还需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份。包括“岗位2”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或退役证书原件或档案复印件;军官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转业审批报告表原件或档案复印件;军校军官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转业审批报告表原件或档案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如以上材料无法同时提供,须额外提供档案中退出现役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参考。档案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存放部门印章并标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及查档日期)。“岗位3”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部队开具的随军家属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章);提供配偶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部队开具的现役及随军家属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军分区或同级武装部开具的现役及随军家属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社会工作师初级、中级、高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需提供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复印件请注明“仅限报考本溪市南芬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使用”。

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进行报名,被委托人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委托书》(附件4)进行报名。

考生报名当日须提供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本溪市范围内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查测阴性证明(纸制版或电子版均可,要求能够明确显示核酸检测的时间和地点)。

考生应于报考日前7天到达本溪市并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码“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5.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网。准考证为本次考试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失去将无法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后果自负。

6.注意事项

报名联系电话:南芬区民政局024-43581543;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24-43809210。(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本次招聘报名人数按不同岗位达到1:3时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经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可调至1:2。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笔试、面试、聘用等资格。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查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中,已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的考生加1分,中级职称的考生加3分,高级职称的考生加5分。(相关证书加分不累计,仅加最高等级证书分数)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提供材料: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准备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详见《2022年本溪市南芬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参加笔试时须在入考点前提交《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辽事通”绿码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及“溪安码”。上述证件及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迟到30分钟者,禁止进入考点。

4.成绩查询及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考生随时查询。

(四)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按照笔试成绩1:2比例按不同岗位分别进入面试(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的,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通知。

4.成绩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布。按各招聘岗位分别进行排序。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机关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人选、时间、具体要求等将在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机关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注: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小组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具体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社区工作者考察相关规定,根据招聘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体检入围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聘用。本次未予聘用的参与应聘人员择优纳入社区工作人才储备库。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本次招聘不划任何内容的考试重点、不组织任何名义的培训辅导、不出售任何相关的学习资料。本次招聘全程未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欺骗与干扰招聘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疫情防控政策按照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动态调整并执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芬区民政局 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芬区人社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南芬区招聘社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附件3:服务期限证明.docx

附件4:委托书.docx

附件5:南芬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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