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3 15:11:0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4月13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在世界“一流大学”42所建设高校(见附件1)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本科起点也需为附件1所列高校全日制本科)。
二、引进数量和待遇
引进6名紧缺人才。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后,享受我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对符合引进条件的毕业生,帮助解决周转性住房;对于配偶两地分居申请办理工作调动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适当放宽条件,优化办理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聘用期内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列为副科级后备干部,综合考虑专业需求、岗位空缺等情况,择优提拔使用。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需为18周岁以上,本科生26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4.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7月31日;
5.专业岗位需求详见杭锦旗2022年引进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2);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人才引进范围:
1.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3日上午09:00--4月22日下午17:30。
2.报名人员可通过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jq.gov.cn/)进行报名。
3.报名人员须上传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以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需要准备)。
4.报名人员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招考期间需保持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6.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旗公开引进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报名提交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面试公告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由旗公开引进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面试评估组,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不设开考比例,由公开引进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察
1.由旗公开引进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引进人选以2:1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工作能力等情况。
2.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已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谈话了解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3.具体考察时间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考察结束后,在决定人选前,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我旗工作等事宜。
(五)体检
面试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果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2.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由旗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公示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2.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引进资格。对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一年后,考核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杭锦旗公开引进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7-6628872,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