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直属公办幼儿园招募基层服务计划学前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4 11:12:21 来源:人才引进网
吴忠市直属公办幼儿园招募基层服务计划学前教师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党办〔2022〕30号)、《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2022〕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人社厅 财政厅 民政厅 卫健委 司法厅关于实施“学前教师”“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通知》要求,吴忠市直属公办幼儿园计划招募基层服务计划学前教师10名,现将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公开竞争、择优招募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募岗位
此次招募学前教师岗位均为吴忠市直属公办幼儿园,共招募10名学前教师,具体分配待招募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需求进行分配。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22届宁夏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岗位须为学前(幼儿)教育类、小学教育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黑涉恶、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招募程序
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工作由吴忠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个人征信记录、《吴忠市直属公办幼儿园招募基层服务专项计划学前教师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2张。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吴忠市利通区第一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报名时间自2022年8月10日上午8:30至2022年8月13日下午18:30。
(二)招募方式
当报名人数和招募计划数比例小于等于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招募人选,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当报名人数和招募计划数比例大于5:1时,可以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招募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2.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要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因体检结果不符合聘用条件产生的空额,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将按规定进行体检。
5.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公示及签订协议
考试总成绩及拟招募人选名单(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吴忠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服务单位签订《2022年宁夏“基层服务专项计划”协议书》,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期间以每人每年4.5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招募的“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因身体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参加服务的,应提前15天以上以书面形式上报服务单位,经服务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终止服务。
(五)激励政策
1.服务期内的“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等各类公开招考、招聘。
2.“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3.“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报考时应提供本人行程绿码、健康绿码;考试前14天内有自治区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3日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招募期间应聘者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以便电话形式通知,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通知。
(三)应聘人员需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填报不实、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及其他相关信息会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吴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53~2038717 0953~203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