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阿县综合类和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助推东阿县经济社会和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优化我县干部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范围及条件
引进岗位为县委县政府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系统下属学校,共计16人(综合类6人,教育类1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一)引进范围
1、本次人才引进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3)2024年QS榜单前200名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条件和数量限制,可根据引才单位需求及个人意愿进行双向选择。
3、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按相关规定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6日以后出生,以报考所用学历确定限制年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6日以后出生,以报考所用学历确定限制年龄)。大学学制为5年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5、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2月29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东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de.gov.cn/),仔细阅读《公告》及所有附件,并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发送以下材料(PDF格式)到岗位表中的各单位邮箱,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
报名登记表;
诚信承诺书;
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证书信息”网页截图;考试合格待发证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教育类提供);
教育部学信网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三、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招聘人数的8倍以上(含8倍),先进行初试,根据初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缴费和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东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de.gov.cn/)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六、其他
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人员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的相应规定。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阿县委组织部、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监督电话:
东阿县委组织部:0635-3289219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3289054
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0635-5109858
中共东阿县委组织部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