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6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9 09:59:0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顺利毕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级(含)以上处分的,曾受党政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共计60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9日9:00—10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0月19日11:00—10月2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lcgxqrc.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面向特定群体的定向岗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个人网上报名确认后,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推荐)表》,按照权限将《报名登记(推荐)表》依次由用人单位、党群工作部盖章确认同意。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报名。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登记(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下载打印新的《报名登记(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0月19日11:00—10月22日12: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9日11:00—10月22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请于2022年11月16日9:00—2022年11月19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推荐)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9日下午2:00—4:0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党的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社会工作者实务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笔试其他事宜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如笔试时间有调整将提前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lcgxqrc.gov.cn/)、聊城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lcgxq.gov.cn/)公告。准考证打印时间同步推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提供与岗位要求及个人报考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推荐)表》;
3.《笔试准考证》;
4.《诚信承诺书》;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6.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
7.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提供);
8.同意报考证明信(在职人员提供)。
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依据社区工作性质,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核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经核实存在顶替他人学籍入学,违规异地高考等问题的不予录取。对档案中存在其他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进行1次。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录的社区工作者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不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由用工镇(中心)确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期内凡是不能胜任工作,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或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或者存在《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18〕108号)文件规定的社区工作者的退出机制情形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聘期考核合格的进行续聘,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优先续聘。
社区工作者正式聘用后,按规定实行“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及绩效薪酬制度,薪酬待遇起始标准为高新区乡镇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工资平均水平(不含乡镇补贴),并根据高新区乡镇事业单位普调增资情况联动调整。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符合条件人员依法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
本次招录的社区工作者由用工镇(中心)统一管理、统一培训,党团关系转至所在社区。按照鲁民〔2022〕38号文件要求,本次招录的社区工作者选配一定数量作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充实疫情防控力量。
七、其他
2022年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由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如需对考试时间进行调整,届时将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lcgxqrc.gov.cn/)、聊城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lcgxq.gov.cn/)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对因个人落实防疫要求不到位错过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为保证报考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关于考试防控的若干规定,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报考人员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对于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5-8507387、85071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5-8507387
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635-8507139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8507125
附件:2022年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需求表.xls
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