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聊城市茌平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3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10:38:3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聊城市茌平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水平,按照《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根据《聊城市茌平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工作者,专门从事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计划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共计135名。振兴街道招聘93人,其中应届毕业生28人;信发街道招聘34人,其中应届毕业生10人;温陈街道招聘8人,其中应届毕业生3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甘于奉献,热心为城市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城市社区工作岗位要求。
(四)聊城市茌平区生源或具有聊城市茌平区常住户口(截止发布公告之日)。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本次招录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科研机构)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年毕业的学生,以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缴纳过社会养老保险即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曾参加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非法上访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11月9日16:00
2.查询时间:2022年11月7日11:00—11月10日12:00
3.报名方式:
网站: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
报名时请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证件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错过报名时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4.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1月7日11:00—11月10日12:00
由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5、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1月7日11:00—11月10日16: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聊城市茌平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和《聊城市茌平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供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要求,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于三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聊城市茌平区民政局705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报考人员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从有关单位抽调专业人员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因信息提供不实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资格审查机构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聊城市茌平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
2.《聊城市茌平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在港澳台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5.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开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证明应包括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本人现身份、是否同意应聘的意见等。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7.有社工证者,提供社工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以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知识相关考试内容。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录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3.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核定后的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表举止和从事社区工作具备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本次面试采用省委选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公布。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面试修正成绩(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考场全部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平均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公布。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三)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持证社工、社工专业毕业生、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成绩相同的以小数点后三位计算成绩,再相同的延展位数)的顺序确定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组织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通过多种方式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三个月内,因不按时报到、参加岗前培训、期间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岗前培训
对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进行专门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城市基层党建基本知识,国家的相关政策,社区服务等内容。
五、管理及待遇
(一)新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三年一聘,不属行政事业编制管理,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由所在街道负责。社区工作者全部“定岗网格”,主要精力用于走访服务群众。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限内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根据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确立社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岗十八级的等级序列。
(三)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薪酬待遇起始标准按区乡镇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确定。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期间工资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年限正常晋升工资等级。
(四)按照有关规定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五)拓宽城市社区工作者发展通道,加大从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按程序进入城市社区“两委”班子。
(六)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
5.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
6.不能胜任工作的;
7.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录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考试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查看关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和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将另行发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机关无关。
本公告由聊城市茌平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 4226019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聊城市茌平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