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96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人社局备案后方可上岗。
二、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
2.报名地点:根据岗位信息表的地点报名。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4.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须提供的材料: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低收入人口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申请人与子女的户口簿,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二)民主评议和公示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本人),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所在联合村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人社局审核。
四、待遇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招聘相关信息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临清人社”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各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0635-7121832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