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3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2-13 15:25:5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以诊治心脑血管疾病、颅脑疾病、骨伤骨病和妇女儿童疾病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诊急救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现为中美脑中风协作中心聊城防治基地,加入了天坛医院神经系统疾病专科联盟、是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脑卒中医疗联合体医院。与解放军总医院、上海中山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均实现对接。2020年5月挂牌山东省立医院(集团)聊城医院,与山东省立医院深度合作,标志着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对外合作上再次展开新的篇章。
医院专科优势明显,神经内科为省重点学科,共设11个病区,是山东省规模最大的心脑血管疾病治疗中心,独立开展的急性脑梗塞血管内拉栓取栓术达到国内前三名水平。心内科开放两个病区,开展了急性心肌梗死静脉溶栓及急诊介入治疗、临时及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心律失常射频消融术,在聊城市处于领先水平。心内科、外科、骨科、介入中心等医院重点学科均在聊城市位居前列。
医院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聘任了美国宾夕法尼亚医科大学心脏病中心主任查尔斯布李奇斯,伯明翰大学医学博士秦宏伟博士为客座教授,聘请了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神经医学系博士后张子珍为医院心脑血管研究所名誉所长。
聘请国内心血管知名专家胡大一教授为我院名誉院长。医院还积极与韩国世宗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宣武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国内外知名医院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广泛的进行学术交流,促进了医院的长足发展。
根据医院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适应岗位需求和医院发展的人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 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临床经验及技能;
(六)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4月2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时限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应聘。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准),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23日11:00—4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lchosp.com/(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各类证件、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应聘者需要扫描上传以下证件和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与对应的原件保持一致,并做到内容完整、页面整洁、无歪斜、无黑边、浏览及打印清晰,扫描格式为PDF:
1、《2023年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A4纸)打印,“应聘人员签名”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所有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
4、专业方向证明(仅报考岗位有相关要求的考生提供)。
5、在职人员需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鉴于我们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23日11:00—4月26日16:00
《2023年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医院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求职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进行网上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报名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场次在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hosp.com)上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按面试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为:
1、《2023年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A4纸)打印,“应聘人员签名”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所有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
4、专业方向证明(仅报考岗位有相关要求的考生提供)。
5、在职人员需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以上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需用A4纸复印全部页面,编号、印章等重要内容务必复印清晰。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hosp.com)上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hosp.com)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hosp.com)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人力资源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核、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可咨询电话:0635—8381346。
该招聘简章由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2:2023年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