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是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同志的母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具有65年的办学历史,下设智能制造系、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城市建设系、经济管理系(乡村振兴学院)、现代服务系、升学部9个教学系,开设有智能制造技术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装配式建筑施工、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商务、无人机操控与维护、工业机器人、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等37多个专业,其中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建筑工程施工专业为省级特色化专业,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加工技术为省级品牌专业,建筑工程施工、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是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机械维修专业群为山东省技工院校省级示范专业群建设项目。学校现有教职工638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17人、副高级职称142人、双师型教师占80%以上。学校在校生规模达1万人,年培训社会各类人员2万人次以上。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9〕1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5年9月18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历、学位;
(五)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9月1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生;
(七)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报名开始日期为截止日期。
不能应聘的情形: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和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09:00--9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18日11:00--9月21日12:00
报名网址:http://www.lcsjsxy.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基本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引进单位资格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引进单位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9月18日11:00--9月21日12:00
学校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审核结果。学校在报名人员信息资料提交2小时后进行审核,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资料进行处理的,视为审核通过。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引进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高校毕业生参加报名的,其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招考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招考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共同认定。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635-8503056。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引进岗位要求,在填报完基本信息之后通过上传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向引进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引进岗位要求,向引进单位上传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其他相关材料。其他相关材料主要有:
(1)《2023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提交完基本信息时可打印);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完基本信息后可打印签字摁手印后上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身份证正反面;
(5)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原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相关任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10)引进岗位要求的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11)报名职教高考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登记的任教科目应与招聘专业一致;
(12)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通过人选名单于2023年9月22日9:00在网址http://www.lcsjsxy.cn/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向引进单位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材料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导致未通过引进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信息资料填写、报送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采取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教材及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确定。在试讲结束后,面试人员要回答考官2-3个问题,回答问题的成绩计入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分别占70分、3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按时登录报名网址打印《面试通知单》,不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和面试方案在聊城市技师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的试讲和答辩成绩完全相同的,通过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在聊城市技师学院官网按规定进行公示。
2.考察内容及要求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存在不能应聘的情形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填写《2023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考察信息表》,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技师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技师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引进人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考出本单位。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聊城市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503056
监督电话:0635-8503018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