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罗庄区春季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带编入伍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关于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的意见》(罗发〔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征集对象范围为户籍所在地为罗庄区(不含高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年龄18周岁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26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应征入伍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及其他条件。
女兵征集按照上级分配的计划数再另行通知。
二、征集计划
罗庄区2024年春季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带编入伍计划为4人。
三、报名程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首先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罗庄区),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完善自小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此过程中出现问题可咨询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现场报名需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1份;(学校意见一栏先不填);
2.一寸免冠照片6张(背后标注姓名);
3.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4.持家庭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5.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6.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7.《2024年罗庄区春季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带编入伍报名登记表》1份(本公告附件)。
(二)报名时间:1月29日至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罗庄区人民武装部四楼军事科(湖北路149号)。
(四)档案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征集工作全过程。档案审查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进行,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不作为征集人选。
四、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由罗庄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兵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取得招聘考试资格,作为考生参加招聘考试。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
带编入伍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笔试、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六、审批定兵
区征兵办将公示无异议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优先审批定兵。因取消征集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全部送兵起运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
七、组织选岗
带编入伍人员暂不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后,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其在部队表现进行量化评分,按照成绩排名确定选岗顺序并公示,量化分数相同的,根据入伍前征集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岗顺序,量化分数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选岗工作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组织,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供事业编制岗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有关介绍信。
八、有关事宜
(一)大学生参军入伍,落实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
(二)带编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区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带编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后,三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分别到区人武部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报到后次年内安置到相应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退伍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三个月内未到区人武部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4.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九、其他
(一)本公告由罗庄区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征集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征集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咨询电话:罗庄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539-7086018
罗庄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罗庄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