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和教辅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内涵建设水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临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和教辅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临沂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16000余人、成人本专科教育学生20000余人,拥有罗庄校区、经开区校区2个校区,校舍总建筑面积约30.87万平方米、资产总值7.94亿元,占地1000亩的高都校区和占地750亩的郯城校区正在建设中。学校开设13大类49个三年制高职专业,24个三二连读高职专业、2个贯通本科专业,形成“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博士、硕士400余人。
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试点院校,获批国家级众创空间、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山东省“3+2”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高校、山东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4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9、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12、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临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和教辅人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4月22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4月22日11:00—4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系统生成报名表后,提交报名,并等待单位初审。2024年4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4月22日11:00—4月26日16:00。
提交报名初审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初审结果与现场资格审查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临沂职业学院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539-2872252;0539-2872284
3、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临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不需要缴纳考务费。
4、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临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初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三)考试
1、初试
档案管理岗位、大学语文教师岗位、高等数学教师岗位、大学英语教师岗位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教育基础知识等。机械制造教师岗位、人工智能教师岗位、物联网工程教师岗位、虚拟现实技术教师岗位、网络安全教师岗位、环境艺术设计教师岗位、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教师岗位、针灸推拿教师岗位、运动康复教师岗位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考试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其他教师岗位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素质。
初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关于初试我校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接受有关考试内容的咨询。初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初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向社会公布。
档案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10分钟。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必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授课能力等,每人试讲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初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初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临沂职业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临沂职业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临沂职业学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临沂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临沂职业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精神,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2872252;2872284
监督电话:0539-2872062
临沂职业学院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