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陵县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并长期服役,提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关于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鼓励高学历青年入伍长期服役的意见(试行)》(兰陵发〔2023〕10号),现将2024年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征集对象范围为具有兰陵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年龄18周岁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26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应征入伍的身体、政治以及其他条件。
二、征集计划
2024年兰陵县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计划为20个。到部队服现役至中士及以上军衔满服役期,退出现役后,按照《关于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鼓励高学历青年入伍长期服役的意见(试行)》(兰陵发〔2023〕10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聘用到县直或乡镇(街道)事业单位。
三、报名程序
1、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征集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征集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征集资格。报名人员应于7月18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按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兰陵县),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完善自小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名的《2024年兰陵县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带编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本公告附件);
(2)一寸免冠照片6张(背后标注姓名);
(3)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4)持家庭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索引页和个人单页);
(5)持毕业证(有学位证的一并提供)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6)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7)《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1份(学校意见栏不填)。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过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兰陵县人武部三楼304室。
四、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体能测试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由兰陵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兰陵县征兵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所有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计入征兵量化考评总成绩。进入大学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征兵量化考评前100名且政治考核合格的,取得征集考试笔试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征兵量化考评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六、档案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征集人员档案进行审查,档案审查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进行,凡存在档案恶意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带编入伍人选。
七、审批定兵
县征兵办公室根据量化考评成绩,按定兵原则进行定兵,定兵不受招聘考试成绩影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征兵办公室按照个人考试总成绩排名及档案审查情况,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人员。拟带编入伍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拟带编入伍人员名单公示后,对因放弃征集资格或被取消征集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县征兵办将公示无异议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和《审批定兵辅助决策系统》审批定兵。被征集人员正式入伍前因体格复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其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征集资格。
八、组织选岗
带编入伍人员暂不办理聘用手续,到部队服现役至中士及以上军衔满服役期,正常退役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有关部门对部队表现进行量化评分,按照评分排名确定选岗顺序,组织选岗。量化评分相同的,同年带编入伍的,按照入伍前考试总成绩确定选岗顺序;非同年入伍的,按照服现役年限、奖励和表彰等级及次数、残疾等级、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情况、入党时间以及是否受处分等因素确定选岗顺序。
九、有关事宜
(一)带编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在部队服现役至中士及以上军衔满服役期正常退役后,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分别到县人民武装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量化评分和选岗,六个月内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带编入伍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满12年以上的,退役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未定兵入伍或服役时间未达规定要求的;
3、在部队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
4、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党纪军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5、退伍后未按规定到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6、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入职体检不合格的;
7、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十、其他
(一)本简章由兰陵县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征集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该网站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兰陵县征兵办公室:0539-5211363
兰陵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兰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