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工业学校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临沂市工业学校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2月26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
(九)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一)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00:00—12月29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27日00:00—12月29日24:00。
报名电子邮箱:lgxjwczp@163.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为一个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压缩包文件、附件表格和其它报名材料均以“姓名+具体材料名称”格式命名,如“张三+报名表(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所需材料:
1.《2023年临沂市工业学校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教师报名表》(附件2,需打印签字摁手印,发送彩色扫描件);
2.《2023年临沂市工业学校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3,发电子版);
3.《应聘临沂市工业学校高技能人才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4,需打印签字,发送彩色扫描件);
4.二代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须为JPG或PDF格式);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须为JPG或PDF格式);
6.技能大赛获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须为JPG或PDF格式);
7.个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8.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9.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5);
10.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1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资格审查采用线上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邮箱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考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的考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1.考察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考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5.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临沂市工业学校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2132621
咨询电话:0539-6082820
附件:
临沂市工业学校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