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科教育肇始于其前身东南大学商科及国立上海商学院。当时按民国大学建制,商科(经济)与法科皆授予法学学位。国立上海商学院期间,设置民法、公司法、票据法、银行法、海商法等课程,法商融合之教育传统由来已久。改革开放以来,上海财经大学发展法科教育。1980年设置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1981年改设经济法教研室;1986年设立经济法专业,并于次年招收经济法本科生;1991年设立经济法学系;1999年法学院成立。
法学院目前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并开设全英文法学硕士与博士项目。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形成“学术化、专业化、国际化、信息化和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目标在于培养具备财经素养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学院拥有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标志性科研成果,入选国家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等4个国家级和上海市首批重点智库等16个省部级高端平台,具有良好的社会评价和海内外影响力。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人,教授19名、副教授13名、讲师24名,40岁以下年轻教师占71%,具有海外教育背景的教师占比45%。学院重视学科老中青梯队建设,助推青年教师成长成才,营造浓厚的学术交流氛围。
招聘需求
学院2024年度招聘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基础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等方向的海内外青年人才或高层次人才,招聘人数总计5-6名。
招聘时间
全年接收应聘者简历。
福利待遇
优秀青年教师岗:享受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起薪,另叠加享受国家、上海市人才相关待遇。学校还将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贴、学校附近优质过渡性周转房(额定面积内六年免租金居住)及附属幼儿园到初中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高层次人才岗:对于高层次人才,本着一人一议的原则,除享受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年薪外,另叠加享受国家、上海市人才相关待遇。学校还将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一次性住房补贴、人才公寓(免租金居住)或学校附近优质过渡性周转房(额定面积内六年免租金居住)以及附属幼儿园到初中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等全方位配套支持。
联系方式
欢迎将应聘材料(包括:简历、工作论文、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提交至https://zhaopin.sufe.edu.cn/
联系人:田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04679,021-65904013
联系邮件:tianfengshi@mail.shufe.edu.cn,yaoyongmei@mail.shufe.edu.cn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202室 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