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业学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09:21:02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上海市商业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商业学校创建于1960年,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建设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主要承担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及培训等工作。因教育教学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2、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承担学校规定的任教课时量,完成下达的教学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任务,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3、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6)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具体条件 |
室内设计专业教师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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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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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教师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
注:
1.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2.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前程无忧网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在线投递的方式,请应聘者登陆报名网站https://zhaopin.shangxiao.cn(推荐谷歌浏览器),在线注册并填写简历,提交。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27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安排笔试和面试。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教师的人员可以以考核方式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体检和考核
拟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并由学校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予以考核。
5、公示和聘用
经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贾老师
联系电话:26104000
监督电话: 23112643
电子邮箱:scsxzb@126.com(不接受报名)
联系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1458号
邮编:200072
上海市商业学校
2023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