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工科登峰、理科振兴、文科繁荣、交叉突破”的学科发展理念,坚持“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愿景,成为我国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三大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为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步伐,诚挚欢迎海内外青年才俊和专家学者加盟,共同谱写新的长大辉煌!
二、招聘岗位
2024年计划招聘专任教师13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29人,硕士研究生5人。
2024年计划招聘辅导员2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20人。
具体招聘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无海内外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等。
(二)岗位和资格条件
1.专任教师
(1)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端正,能承担课程的讲授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渊博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科学研究素养,勇于探索,思维创新。
(2)年龄:截止2024年7月15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15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15日后出生)。
(3)毕业(出站)时间:国内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或教育部认可留学回国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非定向出站博士后,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应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应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非定向出站博士后应未办理出站调动手续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出站。
(4)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能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6)具备专任教师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方向等条件要求。
2.辅导员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年龄:截止2024年7月15日,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15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15日后出生),有预科经历的少数民族学生申报辅导员岗位年龄可放宽1年。
(4)毕业(出站)时间:国内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或教育部认可留学回国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非定向出站博士后,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均应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非定向出站博士后应未办理出站调动手续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出站。
(5)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能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7)具备辅导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方向等条件要求。
★国内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时间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申报岗位(职位)、填写报名信息,要求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1.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体育部(体育系)、艺术教育中心招聘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校内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适时择优推荐并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专任教师岗位招满即止。请符合公告毕业时间等要求的应聘人员,尽早提交简历并申报岗位。
2.辅导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报名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2月29日。
点击进入“长安大学招聘网”
(二)资格审核
校内用人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学工部)根据应聘条件、岗位要求、任职条件、队伍建设需求及学校有关规定等情况,登录招聘网进行资格初审,择优推荐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校内用人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学工部)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并复审原件,确定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初审或复审未通过人员,由用人单位在招聘系统统一反馈结果,不予另行通知。
(三)综合评价测试
1.专任教师
学校组织校外同行专家对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的思想道德、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等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通过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后续考察工作。
2.辅导员
学校组织笔试对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综合能力、高等教育管理、心理素质能力等综合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差额推荐、择优确定面试考察人选。
★预计在2024年3月底-4月组织实施辅导员岗位招聘笔试,具体时间应以邮件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邮件通知。
(四)组织考察
1.专任教师
校内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讲考察、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心理测评等。
2.辅导员
校内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等。
(五)公示、体检、签约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等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15个工作日内参加入职体检并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六)聘用报到
拟聘人员须在就业协议约定期限内将人事档案转寄我校,同时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非定向出站博士后持博士后出站介绍信等材料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聘用方式
(一)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实行“准聘-长聘”管理,一般按照3年一个聘期签订聘用合同,准聘期原则上不超过6年,聘期考核合格可转为长聘岗位。
学校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或可依托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的单位,来校按“准聘(师资博士后)”聘用并办理进站,受聘人员按专任教师与博士后双重身份管理,与非设站单位“准聘”人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任务均一致。
(二)辅导员
辅导员按照每个聘期4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招聘完成后,由学校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用人单位具体需求等统筹安排到学院(单位)工作。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的,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应聘人员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申报,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的岗位(职位)每人仅限申报1个。
5.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手机)并在应聘全程保持联系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联系人:人事处-贺老师、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61105185
校内用人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长安大学人事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