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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临汾市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13:50:42 来源:人才引进网

  襄汾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实和加强襄汾县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推动襄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7名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7名,具体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襄汾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引进、按岗引进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含>至2006年11月<含>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对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九)对报名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含>以后出生),通过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一事一议”的办法,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6.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的人员;
  7.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9.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其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人员。
  以上时限要求,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24年11月29日为截止日期。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angfen.gov.cn)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报名时间:12月9日8:00至12月13日18:00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
  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红底或蓝底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
  ②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在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档案存放证明(报名前30天内开具);
  ⑤本人签字的《襄汾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承诺书》;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上传以下资料:
  ①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名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本次引进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名条件。如对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引进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引进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引进单位中的一个引进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襄汾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承诺书》(附件2),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尚未进行资格审查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引进条件,由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引进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引进人数的岗位,上报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研究后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人数。经核准后在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三)考试
  1.临汾市陶寺遗址发展中心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视报名人数由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确定具体方案。
  2.中共襄汾县委党校岗位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视报名人数由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确定具体方案。
  面试组织与实施:面试工作由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等在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考官的组成: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面试考官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由七人组成,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在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引进单位、参加体检的考生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已就业人员可由单位出具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人员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其中2024年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考察人选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考察人选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其引进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取消后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拟引进人员经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襄汾县委编委会议予以研究,通过后由襄汾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引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引进人员享受引进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享受临汾市人才有关政策。
  4.引进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区)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5.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电话
  本次人才引进政策和具体事宜可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咨询:0357-382081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襄汾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整个人才引进过程的相关事宜均在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或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及时接听,否则责任自负。
  3.报名表、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襄汾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附件2:襄汾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承诺书
  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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