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2024年公开招聘消防协管员的公告(第一号)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消防协管员招录管理工作的意见》(吕政办函﹝2023﹞46号)和吕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招录消防协管员的实施意见》(吕消安委﹝2024﹞5号)等文件要求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由人社局牵头进行消防协管员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实施,为做好此次招聘消防协管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以及自主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消防协管员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要求:限文水户籍;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2月9日至2006年2月8日期间出生);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者,退役士兵,取得机动车B2及以上驾驶证、注册消防工程师、视距内驾驶员(无人机操作员)、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会计师(中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计算机中级程序员证书、计算机中级网络工程师证书和计算机中级数据库管理员证书)等相关领域中级以上证书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能力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2月9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者、退役士兵、在职的公安辅警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高要求: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 160cm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反应敏捷,善于沟通交流,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军籍或开除公职的、辞退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参加过非法聚集上访活动的;
(七)本人及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八)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在其他单位参加工作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一)不适合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
文水县消防协管员招聘岗位70个,其中男性49人,女性21人。
五、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
六、招聘程序
《文水县2024公开招聘消防协管员实施方案》由文水县招聘消防协管员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8:30—2月28日18:00
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文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文水县公开招聘消防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文水县招聘消防协管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照片需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审查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院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按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请时刻关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文水县招聘消防协管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消防安全知识、救援救灾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3)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4)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5)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2、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文水县招聘消防协管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60分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依次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体能测评,不足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通过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员招录标准执行(见附件2)。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聘),总成绩最高40分。
报名人员在此环节开始前作出可以测试的承诺,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无法完成相应测试的应事前说明并签字弃权;在测试过程中由于本人身体原因、自己过失等出现问题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体能测评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当场公布。
体能测评后,进入心理测试人员名单将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工作由文水县招聘消防协管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心理测试对象: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依次确定心理测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心理测试工作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心理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
面试工作由文水县招聘消防协管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面试对象:
(1)心理测试合格人数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文水县招聘消防协管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并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4.考察内容: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进行入职培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入职培训
拟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培训,培训期为1个月。培训考核合格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培训期工资待签订劳动合同后补发;培训期内发现拟聘用人员有培训不合格、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情形的,将取消聘用。入职培训开始后不再递补。
八、岗位职责
消防协管员主要负责承担工作辖区内的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任务。
九、招聘费用和薪酬待遇
(一)招聘消防协管员以及消防协管员运行所需要费用由财政局全额保障。消防协管员工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发放,消防协管员每月基本工资3500元(含绩效、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同时提供伙食等相关补贴,
(二)配发统一服装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险)。
十、日常管理
根据文件精神,成立文水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和消防工作所。消防协管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人员调动由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统一负责。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违反消防协管员管理规定的由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退至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文水县招聘消防协管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十一、其他
请考生考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同时,密切关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