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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吕梁市石楼县卫健系统招聘医务人员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2-03-23 17:02:57 来源:人才引进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03月23日讯:为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应急防控的能力,解决我县医疗技术人员短缺,特别是检验检疫人员不足的短板,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我县疫情防控核酸检测专业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学、检验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县疾控中心招聘医学检验(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才7名(其中医学检验岗位5名,核酸采集岗位2名);为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才5名;为县中医院招聘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才2名。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人员;

  5.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内的人员;

  6.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其他不适合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量比例达到3:1时增加此环节)、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2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者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写明所学具体专业。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时间:2022年4月6日9:00至4月11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笔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量比例达到3:1时增加此环节。

  1.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2.笔试方式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根据岗位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在有效期),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报名人数与岗位数量不达3:1时,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进行了笔试环节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6张;

  (7)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8)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应聘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量不达3:1时,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进行了笔试环节,则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当天公布。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面试后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依次进行递补。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主要通过征求村(社区)、学(院)校、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意见,家访、相关部门审查、个人档案审核等形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品德修养、专业水平、综合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对报名资格条件及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选。拟招聘人选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聘用人员5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

  (九)待遇

  本次招聘医务人员参照各医疗机构在编人员管理,不占编制,执行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358-5722201石楼县人社局

  五、其他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考生防疫承诺书及体温情况登记表》(考生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考试或各环节日期后截取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考生在考前1小时在考点指定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供“健康码”、“行程卡”(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考生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进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卡”无疑义,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等渠道的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方案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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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楼县卫健系统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

  石楼县卫健系统招聘考生防疫承诺书及体温情况登记表

  石楼县卫健系统招聘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石楼县卫健系统招聘医务人员领导组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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