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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吕梁石楼县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4 09:47:29 来源:人才引进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9月24日讯:为进一步拓宽大学生到基层服务渠道,吸引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建功立业,切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关于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吕组通字〔2021〕65号)文件精神,石楼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县级招聘、乡级管理、村级使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20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10人,村(居)委会主任助理6人,专门岗位4人。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石楼县2021年度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2.年龄要求为30周岁(1990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门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村(社区)工作;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长期在村(社区)工作,多数在农村,工作生活条件比较艰苦,任务比较繁重,适宜男性。

  (三)岗位条件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要求具有1年以上党龄的中共正式党员。

  2.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3.专门岗位。面向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满1年;经过组织人社部门统一以招聘、回引、选派等方式安排在村(社区)工作满1年,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编外人员;退役军人等。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学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15种情形(附件2);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测、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信息发布

  2021年9月23日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8:00—2021年10月13日18:00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蓝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报名表本人承诺部分签名,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考人员选择在石楼县报考后,当年不得参加吕梁市范围内其他县(市、区)“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报名考试,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时间:2021年10月8日8:00—2021年10月14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完成报名人员,请及时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岗位调整: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招聘人数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报名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岗位进行调整,并发布公告。对调整后报名人数仍不达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调整、核减、取消的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体能测评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①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及分值: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笔试内容涉及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乡村振兴、农村(社区)生产生活知识和经验、应急处突知识(信访维稳、防暴防恐)、基层武装工作、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等基层治理方面的内容。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③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④考生笔试成绩可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

  2.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依次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体能测评,不足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和石楼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放宽执行,见附件3。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体能测评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当日公布。

  3.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结束后,依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

  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依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以后各环节(包括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一年内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中共正式党员由本人党员档案保管单位出具入党时间证明;

  (8)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或以招聘、回引、选派方式在村(社区)工作的考生由所在的乡(镇)出具任职时间证明、以何种方式进入村(社区)工作证明材料;

  (9)已就业的须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4.面试

  面试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①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石楼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

  ②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行为举止、应变能力、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素质和水平。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③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④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石楼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1.公开招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对体检合格者,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4.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工作岗位。拟录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鼓励长期在村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统一占用乡镇事业编制。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4.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待遇保障

  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我县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在村(社区)工作期间,担任村(社区)“两委”主干或其他班子成员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干部给予相应待遇保障;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或村(社区)“两委”办公室主任的,参照其他“两委”班子成员给予相应待遇保障。

  各乡镇根据村情实际,对聘用大学生在村(社区)工作的食宿、交通、冬季取暖等给予妥善安排。

  六、咨询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石楼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8-5725855

  监督电话:0358-5724386

  咨询和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防疫要求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考生防疫承诺书及体温情况登记表》(附件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笔试日期后截取笔试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考生在考前1小时在考点指点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考生还需出示有效的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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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度石楼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

  2.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4.考生防疫承诺书及体温情况登记表

  石楼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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