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成都市锦江区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33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0 11:41:30 来源:人才引进网
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333名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的补报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成都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实施方案》(成卫健发[2022]25号)精神,锦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3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二)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2021、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二、招募数量
(一)医疗卫生岗297个,其中:医疗卫生应急岗37个;医疗卫生其他岗260个。
(二)校医辅助岗7个。
三、岗位设置及服务期限
(一)岗位设置
1.医疗卫生岗(含医疗卫生应急岗、医疗卫生其他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医疗应急救治、隔离场所管控、流行病学调查、密接转运、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等工作。
2.校医辅助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哨点监测及预防控制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医疗卫生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延期,每次延期1年,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四、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要求为199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纪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6.成都市服务基层项目在岗人员。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index.do。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
(二)资格审查
2022年10月9日9:00至招募结束。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打印
2022年10月17日12:00至2022年10月18日24:00,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index.do打印准考证。
(四)面试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募面试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在成都市锦江区卫健局官网(http://www.cdjinjiang.gov.cn/jjq/c132744/wjj.shtml)“公示公告”栏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进行打印准考证、参加面试等招募流程的,责任自负。
七、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注册
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选择招募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请考生务必填写“证件号码”、“出生地”、“毕业学校”、“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联系电话”、“考生类别”、“是否服从区域内调剂”、“是否服从岗位调剂”、“户籍所在派出所”、“家庭详细地址”、在“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个人简历”栏注明目前的工作状况;“所属招募对象类型”务必准确填写对应序号:1.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2.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2021、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填报完后请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提交后,请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按照网络提示上传附件。附件内容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注册下载,须在有效期内)。如有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等情况的考生,可一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因未按规定上传附件,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
本次招募采用网上资格初审。考生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招募)资格。
4.确定报名
报名审核通过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考生自己删除信息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5.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募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6.其他要求
考生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每位考生原则上只限报一个招募岗位。同时务必勾选“是否同意区域内调剂”,若勾选“是”,则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愿意调配到其他岗位;若勾选“否”,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不愿意调配,自动放弃选择其他岗位的权利。报名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10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前凭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入场抽签,未按照时间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入场。
2.面试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卫健局将于10月19日16:00前在成都市锦江区卫健局官网(http://www.cdjinjiang.gov.cn/jjq/c132744/wjj.shtml)“公示公告”栏公布。
3.面试时携带资料:
(1)准考证。
(2)《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报名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如户口本原件等。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下载打印,必须在有效期内);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必须明确“无影响如期毕业的违纪违规等情况”)。
(6)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诚信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
4.组织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开考比例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最低可放宽至1:1进行;考官由3名有关专家担任。面试当场评判、成绩当场宣布,并由主考官及考生签字确认。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锦江区卫健局官网(http://www.cdjinjiang.gov.cn/jjq/c132744/wjj.shtml)“公示公告”栏公布。
面试结束后,依据招募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按照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优先招募原则确定人选,若再相同的,由招募领导小组加试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次面试根据报名人数设置面试室,面试室按照每个岗位的平均数进行设置,每个面试室按成绩独立排名。
(三)体检
体检将统一组织实施,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成都市锦江区卫健局指定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
体检结果及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成都市锦江区卫健局官网(http://www.cdjinjiang.gov.cn/jjq/c132744/wjj.shtml)“公示公告”栏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予招募。
(五)确定岗位及签订协议
招募完成后,由区卫健局统筹安排招募人员岗位,并指导相关用人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六)岗前培训
由区卫健局及相关用人单位对招募人员开展岗位培训。
(七)正式上岗
招募人员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核
期满考核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考核结果,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九、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待遇水平以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乘以相应系数确定。系数与本人学历挂钩,大专生0.5、本科生0.55、研究生0.6。对于年度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增发1个月生活补贴,年度考核优秀的增发2个月生活补贴。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统筹,优秀比例按招募总人数的15%把握。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街道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全区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成都市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街道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区卫健局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应急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街道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2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2分。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9.应急岗位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地事业单位工作。
十、纪律与监督
招募工作接受成都市锦江区人社局、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及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在成都市锦江区卫健局官网(http://www.cdjinjiang.gov.cn/jjq/c132744/wjj.shtml)“公示公告”栏发布,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考考生未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锦江区卫健局(联系电话:028-84757489)。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募过程中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锦江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4757489
监督电话:028-84410665
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