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14:15:44 来源:人才引进网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合江县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岗位要求详见《合江县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合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2楼1212室)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合江县公开考核招聘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并加盖鲜章。委托报名还需提供委托双方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指印)、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三)因缺考、违纪等原因导致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七、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史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合江县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含试用期)。
十、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考生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5269814
监督电话:0830-5269810
附件1:合江县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合江县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doc
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