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8 10:53:42 来源:人才引进网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方法,公开招聘政治素质好、政治纪律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限男女各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需经学信网查核),不限专业;
4. 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 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和文字写作能力;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5. 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 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 30。
2. 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413室(西区苏铁中路182号)联系电话:0812-6863537。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开考比例为1:3。
(1)现场填写《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可一并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红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附电子照片,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与纸质照片一致);
由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电话、网络报名。报名成功者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4. 资格审查: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5. 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40%、60%。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 速录技能测试:电脑文本录入,指定统一文本录入,主要考察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
2. 面试: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实时排名,考生签字确认后,按1:5进入面试环节,速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环节,其中如果第四名、第五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并列第四进入面试,下一名不进入面试;如果第五名、第六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并列第五进入面试。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参加速录技能测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速录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开展
面试当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 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后,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按规定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总成绩及名次,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名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三)体检与考察
1.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 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交处理完毕的书面证明。报到后,按照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六)递补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特别提示
1.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告,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 请报考者报名时预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6. 7月11日以来入攀人员需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邀请西区纪委监委驻西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本次招聘由西区纪委监委驻西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6863537
监督电话: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督察室0812-5510269
西区纪委监委驻西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13980350789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