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调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9 09:38:38 来源:人才引进网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攀枝花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攀枝花市乡村振兴服务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全市各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正式聘用后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二、考调职位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管理九级岗位工作人员2名,详见《2022年度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财会类优先,熟悉农村工作,从事过脱贫攻坚工作者优先;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200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3日期间通过直接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合同协议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巡视、巡察或审计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炳草岗人民街46号502、507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度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附有关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报名信息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和电子档。
4.相关资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或电子照片彩色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聘用合同)、聘用文件(人社部门发文)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4)由所在单位出具身份证明和同意参考证明等材料,县(区)考生由所在部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市级单位考生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5)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名称为姓名+电话号码);
(6)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按本市防疫要求提供相应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核考察。
由市乡村振兴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和公文写作基础能力,根据考核结果,由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根据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核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根据考核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
(三)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和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调对象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官网(http://xczxj.panzhihu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在考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投诉举报。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考调的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此次考调工作由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2-3325100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0812-88830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