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拟公开招聘3名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县农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县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详见《天全县2024年公开选聘县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选聘对象为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带头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坚定建设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职业追求。
2.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敢为人先、开拓进取,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报名条件
1.竞聘天全县农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属于国有企业职工的,应具有累计4年以上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现任规模相当企业副职及以上管理岗位,或者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及以上岗位工作累计4年以上;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具有累计4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现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乡科级副职相当及以上层次职级。
2.竞聘天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属于国有企业职工的,应具有累计4年以上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现任规模相当企业副职及以上管理岗位,或者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及以上岗位工作累计4年以上;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具有累计4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竞聘天全县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位,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需党龄1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属于国有企业职工的,应具有累计4年以上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现任规模相当企业副职及以上管理岗位,或者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以上岗位工作累计4年以上;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具有累计4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年龄、任职年限和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6日。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7.仍在试用期的;
8.其他不宜报名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18:00。
2.报名资料。基本资料:《天全县2024年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个人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2寸电子版免冠蓝底证件照,其中《个人承诺书》需打印并本人亲笔签名、加盖手印后制作扫描件。报考岗位条件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天全县2024年公开选聘县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中相应邮箱。邮箱主题请注明“竞聘者姓名+竞聘单位名称+竞聘岗位名称+竞聘岗位编号”。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因个人操作不当,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报名的,将取消其竞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相关县属企业进行初审,县国资中心进行复审,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确认,并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均可取消选聘资格。报名人员须在面试比选抽签前,持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综合测试
1.履历业绩评价。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履历业绩情况与应聘职位的匹配度。履历业绩评价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占综合成绩的30%。根据履历业绩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按相关程序研究后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选聘计划。
2.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个人专业素养、专业思维、职业操守等。面试方式根据选聘需要合理确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得分占综合成绩的70%。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测试结果,按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县委组织部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体检在公务员录用体检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报县委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岗位竞聘人数和综合测试表现,等额或差额确定)。审议研究后,认为某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取消考察。
(五)组织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国资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县属企业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工作,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查阅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社会信用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个人素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情况。
(六)确定拟聘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人选,不唯分取人。按相关程序研究后,认为某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取消选聘。
(七)任前公示
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任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企业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人员聘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
五、管理机制
(一)聘任人员实行年薪制。聘用后具体薪酬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二)聘任人员属市场化身份,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董事会按照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及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岗位续聘及退出的重要依据。
(三)国有企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选聘的,个人须先行作出书面承诺,选聘成功后放弃原有身份、解除(或终止)原聘任关系,并遵守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纪律监督
由县纪委监委负责选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由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天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天全县2024年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条件表
2.天全县县属国有企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
3.个人承诺书
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 天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