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资阳乐至县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9 14:47:40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5月19日讯: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名额1名。考核招聘岗位及具体报考要求详见《乐至县2022年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视疫情期间相关政策确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年满18周岁且符合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5月28日(不含当日)至2004年5月28日(含当日)之间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乐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182335095@qq.com
联系电话:028-23353073
投递资料时间:2022年5月28日—2022年6月2日
2、报名要求
报考者需上传填写《乐至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个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签字扫描件(附件3)、自我推荐书1份、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内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公招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上传照片为报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正照。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18日(下午14:00—18:00)
资格审查地点:乐至县南塔街道民乐路63号乐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楼办公室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核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4、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①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资格审查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拟毕业时间、拟取得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备案表);⑤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⑥本人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和获得的表彰奖励等相关证书资料。
资格审查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乐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时,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考核通知书。
(二)考核
考核时间:2022年6月19日
考核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考核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乐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实施,主要采取专业知识笔试与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总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与技能操作面试成绩组成。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技能操作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者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考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其他医院进行。未参加完体检项目的人员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因报考者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经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该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经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该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和考察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乐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实施。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考核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考核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档案资料齐备且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履行在乐至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义务。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且聘用合同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限以本次考核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起算。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转递至乐至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乐至县纪委监委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乐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电话:028-23331092
五、咨询
报考者因报考条件及其它相关事务需要咨询,均须在报名前或相应事前致电询问。为杜绝多头解释、传话误差,来电最好由报考者本人询问,未获肯定答复就参加,所出现的一切问题,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28-23353073(乐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28-23322685(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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