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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24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11 16:20:33 来源:人才引进网

  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是天津师范大学与南开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天津师范大学直属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公办校。学校坐落于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内西南板块,占地面积10772平方米,建筑面积8018平方米。
 
  学校秉持“打造高水平优质义务教育”办学方向,充分借助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科优势、师范教育优势、教育资源优势,在战略规划、学校管理、教育改革、课程建设、教师发展、思政一体、国内国际交流合作、五育并举等方面进行深度融合,探索教育资源协同发展,优质教师资源互派特色凝练,大中小共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设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高质量天津基础教育闪亮品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校2024年拟招聘管理干部4人,中小学教师20人。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和工作技能;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6)年龄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参照《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计划表》(附件1)。例如: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即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2024年6月12日)。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参照《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计划表》(附件1)。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的。
 
  (9)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10)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规定不得招考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6月10日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nu.edu.cn/gkzp.htm)
 
  (二)报名、网上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10:00至6月15日10:00
 
  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至招聘邮箱tjnugkzp01@126.com,邮件主题为:XX岗位+应聘人员姓名;资格审核结果将以邮件形式予以反馈,请及时关注查收邮箱并保持手机畅通。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6月12日10:00至6月15日12: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审核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审核结果。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将按照文件要求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可在2024年6月18日9:00至6月19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邮箱下载打印。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带照片的社保卡),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内容:
 
  应聘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
 
  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从事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知识和技能。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24年6月25日,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应聘人员可登录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nu.edu.cn/gkzp.htm)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6月26-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西门研修中心一楼大厅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业成绩单(报考岗位明确要求需提供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的)。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承诺书一份。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相对应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等)。
 
  如考生尚未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可提供承诺书一份。如在报到前仍未取得相应证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
 
  7.报考岗位中明确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报考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组织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nu.edu.cn/gkzp.htm)通知。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9—30日。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及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等,面试时间15分钟;
 
  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六)成绩核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nu.edu.cn/gkzp.htm)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岗位实践考察,岗位实践考察时间为期两周。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学校将按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nu.edu.cn/gkzp.htm)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天津师范大学委托天津中天天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代为管理人事档案等。
 
  (二)录用人员首个聘期为3年(上岗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因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情况,学校将有权不予录用。
 
  (三)入职即上五险一金;参考事业编制同类型岗位的工资福利及待遇标准。
 
  (四)拟聘人员须携带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nu.edu.cn/gkzp.ht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765068
 
  022-23766266
 
  附件【 
  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建设办公室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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