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7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4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应聘者应具备岗位条件要求学历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
7.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的;
8.具备报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缴费、笔试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缴费及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行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报名费及笔试考试费用网上报名时一次性收取,缴费金额100元/人。
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10︰00—1月10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1月3日10︰00—1月10日18︰00
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10:00—12:00
(二)技能测试时间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5比例入闱技能测试,根据报考岗位需要,分为国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蒙古语四种进行听打速录测试。
国语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1月20日10:00—10:15
维吾尔语技能测试:2024年1月20日10:00—10:15
哈萨克语技能测试:2024年1月20日10:00—10:15
蒙古语技能测试:2024年1月20日10:00—10:15
(三)入闱面试人选确定
技能测试采取合格制要求,测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缺额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名额。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四)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现场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进入面试。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对技能测试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公告。
(四)面试
1.面试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如入闱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形式、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公告。
(五)体检
1.由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六)考察
1.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2.被考察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法院网(http://www.xjfy.xjcour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及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存在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干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2.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也应当回避。
3.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0991-7679986;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0991-7679491
(九)其他事项
1.报名、缴费、线上笔试、线上技能测试详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在线笔试、技能测试相关事宜的公告》(附件2)。
2.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联系电话。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张梦 联系电话:0991-7679095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