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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畜牧科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9 09:29:52 来源:人才引进网

新疆畜牧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精神,经新疆畜牧科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新疆畜牧科学院是专门从事草食家畜为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示范推广、成果转化、工程咨询与人员培训等工作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形成草食家畜遗传育种与种质创新、畜牧生物技术、畜牧业现代生产与管理、畜牧业标准化、反刍动物营养与饲料、畜产品加工8个院级重点学科。在草食家畜重大疫病、绒毛用羊遗传育种、绵羊基因组学、动物生物技术、畜牧业质量标准、草地植被恢复与重建技术等领域持续保持国内研究优势,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为新疆乃至全国的畜牧科技进步和畜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兽医研究所、畜牧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畜牧业质量标准研究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新疆畜牧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5月18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5月18日(含)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七)高考为民考民或双语的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八)应聘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4个月及以上);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未毕业的在读本科、研究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畜牧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申报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畜牧科学院网站(www.xjaas.net)同步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7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智考中国(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104,下同)、新疆畜牧科学院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附件1)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104)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4)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教育经历、科研成果及奖惩情况等,并按照网络报名信息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招考单位岗位咨询电话:0991-3075159。

报名缴费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

2.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8年版)》(附件6),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本次考试采取在线“云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家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考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考通”,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操作方法详见《新疆畜牧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线笔试相关事宜》(附件2)。

1.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5月19日10:00—5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5月19日10:00—5月27日18:00

打印准考证:5月28日10:00—6月11日18:00

软件下载:6月7日10:00—6月8日23:00

模拟测试:6月7日—6月8日,每日10:00-24:00

正式考试:6月11日10:00-11:30(90分钟)

技术服务时间:5月19日—6月11日,09:00—12:00,13:30—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缴费、考试方法详见《新疆畜牧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线笔试相关事宜》(附件2)。

2.笔试要求

(1)应聘人员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详见《在线笔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附件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考试或违反考试纪律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2)应聘人员在下载电脑端“智考云”和移动端“智考通”时,需仔细阅读说明书中的每个操作文件。

(3)应聘人员须从报名开始至正式考试结束,确保所登记手机号码始终保持畅通,如因手机号码无法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而影响考试顺利进行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新疆畜牧科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

4.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闱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成绩、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通过新疆畜牧科学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新疆畜牧科学院组织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不符的应聘人员报名参加考试,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入闱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新疆畜牧科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详见新疆畜牧科学院网站。

2.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在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

(1)结构化面试

①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及现场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材料参加面试。

②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与特长、工作经历与报考岗位匹配度,工作态度与价值观、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③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在面试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专业测试

①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知识考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②专业测试在结构化面试结束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

③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在面试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4.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体检。

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40%+(结构化面试×60%+专业测试×40%)×60%。总成绩相同者,由新疆畜牧科学院组织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加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入闱体检人员经确认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等额递补。由新疆畜牧科学院在新疆畜牧科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新疆畜牧科学院网站公布。

2.由新疆畜牧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新疆畜牧科学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考察

1.由新疆畜牧科学院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畜牧科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审议,经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新疆畜牧科学院在新疆畜牧科学院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新疆畜牧科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3.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且学历学位证上的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截至2022年7月31日未能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畜牧科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其中报名及笔试环节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公司组织实施。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畜牧科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3075193。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信息,将通过新疆畜牧科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新疆畜牧科学院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新疆畜牧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应聘人员切实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畜牧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91-3075159。

附件1.新疆畜牧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2.新疆畜牧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线笔试相关事宜.docx

附件3.在线笔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docx

附件4.新疆畜牧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docx

附件6.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8年版).doc

新疆畜牧科学院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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