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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66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7 10:59:25 来源:人才引进网

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新疆农业大学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6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现有24个学院,1个教学部。7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水利工程、农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农林经济管理),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3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中。学校积极参与教育部“双万计划”,现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8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

二、岗位

详见附件1。

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引才范围

(一)第一层次

国家级杰出人才,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大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二)第二层次

行业领军人才,承担国家科技项目、产生重要学术成果、获得重要科学荣誉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三)第三层次

学科拔尖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科研影响力和发展潜力、教学成果优异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四)第四层次

学科拔尖人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学者,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

(五)第五层次

优秀青年博士。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

1.优秀博士A类,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2.优秀博士B类,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3.优秀博士C类,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六、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基础津贴、进修学习等基本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配偶的安置需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与引进人员协商;提供周转房或职工宿舍,租金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新农大发〔2019〕94号)执行。

(三)子女可就读我校附属中学(含高、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具体如下:

1.第一层次:面议。

2.第二层次:聘期内生活津贴不低于60万元/年,其他面议。

3.第三层次:聘期内生活津贴不低于40万元/年,其他面议。

4.第四层次:科研启动费40万元(人文社科20万元)、安家费7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按原职称聘任。

5.第五层次:

(1)优秀博士A类: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安家费6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按原职称聘任;无职称的,博士、博士后分别享受校内副高(专技七级)、正高(专技四级)绩效、津贴待遇,期限3年。

(2)优秀博士B类: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安家费5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按原职称聘任;无职称的,博士、博士后分别享受校内副高(专技七级)、正高(专技四级)绩效、津贴待遇,期限三年。

(3)优秀博士C类: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安家费3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按原职称聘任;无职称的,享受校内中级职称(专技八级)绩效、津贴待遇。

(五)可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自治区“天池英才”系列高层次人才,其中领军人才给予50 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300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青年博士每人可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90万元研究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七、报名方式

下载《新疆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xndrsc@163.com。

八、报名时间

本公告2023年常年有效。

九、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邮政编码:830052)。

(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991-8762671(钟老师、刘老师)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2.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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